为进一步加强未审验汽车、报废汽车查处力度,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张掖公安交警充分借助公安交管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严查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2022年2月十日16时13分高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罗城中队接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号牌为甘G4V2XX的“起亚”牌小型轿车涉嫌为逾期未报废汽车。
接到预警信息后,中队民警立即行动,依据汽车行驶轨迹,飞速在高台县红色大道与高火公路交界处将该车拦截,并通过公安应用系统核查比对,发现该车是出租转非营运且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刘玉某也对自己驾驶报废汽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驾驶人刘玉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二款规定,驾驶人刘玉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辆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且两年内不能申请机动车辆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其驾驶的甘G4V2XX的“起亚”牌小型轿车已于2月15日上午被高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解体强制报废。

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稳定性、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汽车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另外汽车用年限长,发动机功率不足,尾气排放超标,也对大方环境导致了污染。
机动车辆报废注销步骤是什么样的?不办理报废会有哪些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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